题材,喜欢做许多尝试。 有大收获,也有大失落,好在我有一颗喜欢写书且估计一辈子不会动摇的心,所以即便写书生涯里如祝明朗一样浮浮沉沉,对我而言,也是一段不可多得的经历与回忆。 一本书,像是我走过的一个人生。 十几年来,我已经走过很多个人生了。 有的时候坐在阳台上,看着天空和飞鸟,就开始追忆以前写的书,写的人,写的故事,感觉自己像是一位老爷爷,不由自主的追忆自己曾经的青春。 可陷着陷着,我脑海里会有一个声音,他对着我咆哮:神经病啊你,我们才三十出头!! 俺们现在,也算正值青春!! 额…… 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 原来才三十出头吗,作家是越老越吃香,六十多岁了还能写出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