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带雪,廊灯未灭。
乔知遥坐在屋中,对着灯下那本旧笔记,指尖落在数日前誊写的“熙五秋赈”字样上,轻轻顿住。
那一页已送入梁秉昭案前,而她自己,也再无法回避另一个名字的浮现。
“乔昶”。
这几个字,自她翻案以来,已在十数处案卷中出现。可真正署笔于父亲之手的,却寥寥无几。
乔知遥合上笔记,抬头看向窗外。
夜雪未停,而她明日的卷,已经隐约知晓是什么了。
“西防银账”,三年前兵部与礼部交叉之案,也是当年父亲职任最后一批军资调卷之一。
翌日午后,诰录署调卷如常,乔知遥照例被派往署中案阁誊写前案。
文档封签上写着:“熙六年西防银账调令副录”,共十二页。
她原本未将此卷与前夜的记忆联系起来,但翻至第五页时,眉头却轻轻一动。
那页纸墨发青,纸张略白且薄,若不细看几无差异,然在她眼中,却格外不合。
字体近似,字形却浮弱,结字偏软,下笔无力。不像乔昶的手笔,更像仿写。
乔知遥翻回前页,确认了疑点,再低头看那一行落款。
乔昶。
乔知遥指尖停在第五页的纸面上,眉心微蹙。
这不是她第一次见到乔昶的名字出现在字迹不一致的卷页上。
前些日子在“熙五秋赈”副卷中,她也曾怀疑过落款笔迹略有偏差。但那几页虽略有出入,却依旧遵守诰录格式:落款独占末行,署名用字工整,所载内容与诰录底册登记一致,勉强可归为“文风浮动”或“誊录误差”。
可眼下这一页,却不同。
乔知遥缓缓俯身,目光落在落款之上。
“乔昶”二字,不但紧接正文尾行,未另起一行;其字迹也略斜略浮,收笔断锋,分毫不见乔氏一贯“钩收”笔势。
更致命的是,根据诰录底册第五页记录,此页应为“复审页”,所署本应是“兵部右侍郎兼副审名”,而非乔昶。
乔知遥一字一句比对着案前底档条目,指尖微顿。
纸不对、墨不对、笔不对,连“落款人”也不对。
她再轻轻摩挲纸边,发现这页纸比其他几页略薄,纸纹斜走,角上压痕已不连贯,显然是后补进来的一页。
乔知遥心中一震:这不是署名的问题,而是卷页结构被改过。
片刻后,她提笔,在旁页夹注中写下:
“卷五异页,纸纹不合,落款位置及笔迹不符,且复审权属误载,疑为他手所代。”
这是乔知遥第二次动笔评注。
第一次,是“原稿待考”;第二次,是“代署之嫌”。
这一次,她已不再只是“翻出异处”,而是第一次,以自己的判断,质疑那一笔是否真的属于乔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