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彻斯摸着下巴答非所问:“你说,格兰家那个叛逆的红毛少爷,会不会也和我们一样,跑到这里躲清静?”
本想质疑,顺着挚友专注的视线看去,却见虽只有几面之缘,却给人留下极深印象,恨不得照着他的脸打几拳的红发大少爷,拿起摊上草编人偶,对身侧笼着斗篷的人晃了晃,那张一贯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跋扈臭脸上露出绝对不可能在他脸上出现的谄媚表情,哪怕是被人一巴掌拍在脸上,非但不生气,反而抓着细白手腕舔了口。
草!
他们不会中邪了吧!
两人目瞪口呆,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见了茫然不可置信。
“那是臭脸红毛?”
“如果我们眼睛没出问题的话。”
“不会被什么恋爱脑恶灵附身了吧?”
“那可难说。”
“既然这样……”
“我觉得很有必要……”
臭味相投的一对挚友异口同声:“看看那个斗篷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有人流的掩盖,很轻易就能和人群里显眼至极的俩人保持不远不近、既不会被发现又不会跟丢的合适距离,顺顺利利来到阿诺德的宅院外。
高墙阻碍了视线,无法得知他们的踪迹,两人默契对视,分头行动。
走进阿诺德家里,弥亚脱下斗篷,轻车熟路走向专为他准备的房间。
从森林一路走回来,即使照顾他的体力走得慢慢悠悠,可在密集人堆里挤一通,难免生出层薄汗,黏在身上润润的,很不舒服。
他打算洗个澡。
第70章第70章朋友妻不可欺
凭借超凡的血脉天赋,温彻斯的潜入悄无声息。在两间紧邻的同样奢华的房间前纠结一会,他选定其中一间闪身而入。
屋内没有人,衣架上挂着格外眼熟的斗篷,彰显了房间主人的身份——那个疑似令红毛大少爷失智的神秘对象。
运气挺好,二分之一的几率一次就选对了。
旁若无人地在摆满圆滚滚毛绒摆件的房间内逛一圈,温彻斯摸着下巴沉思:看来神秘斗篷美人是个小女孩?
可搭在架子上的衣袍,又分明是男款。
散发缭绕暖雾的浴室里传来些许响动,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和悉悉索索的布料滑动声。
门推开的瞬间,温彻斯闪身躲进衣橱,陷进柔软的、带着清甜香气的海洋。
挥开垂在脸旁的柔软布料,温彻斯有些脸红,顺着并未完全合拢的缝隙向外窥探,惊得差点跳起来——
他他他!
怎么不穿衣服!
不对不对,仔细看,穿了的,只是白色短袍被滴着水的湿濡银发濡湿,贴在身上,肉色若隐若现。许是短袍宽大,少年没有穿裤子,两条细白的腿露在空气中,膝弯还晕着粉。
温彻斯狼狈地捂着鼻子,慌忙移开视线,连少年身后微微扇动的小小蝠翼和桃心尾勾都下意识忽略,满脑子都是随走动一闪而过的晃眼的白。
心如鼓擂,吵得脑瓜子嗡嗡,耳中响起乱麻线不断搔刮的杂音,憋闷衣橱里温度不断升高,热得难受。
左偏右偏都觉得别扭,唯恐自己动作幅度太大惊扰了专心换衣服的少年,所以只好正坐,恰恰好能透过亮着光的缝隙看见一点光影。
还好,少年没有正对衣橱更衣。
温彻斯松了口气,说不清是什么心情。
没了扰人心神的晃眼景象,他终于想起被自己慌乱之下下意识忽略的东西——那小角、那翅膀、那尾巴,不管怎么看,都是恶魔吧!
想不到啊想不到,堂堂格兰家族继承人,竟跑到这偏僻之地养恶魔?要是被他们家族的人知道,怕是气得吐血。
不过想一想恶魔少年那张漂亮的脸,温彻斯觉得,换做他,也是心甘情愿当对方的狗的。
别说打一巴掌,就是拿脚踩他脸上,他也不会生气的。
少年换衣服的动作不快,慢吞吞地,直到温彻斯心烦意乱想了许多有的没的,才终于换好,顶着一头湿发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