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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1页)

转眼间,花开花落,两年有余,是德庆帝治两年也是北国亦裕大君登基的两年。阿尔极木的帝都兰都设在天池湖边,建立在一块长年的绿地之上。

兰都的汉化程度极高,简化了中原书生考秀才,秀才考进士,进士再考殿士的老路子,在兰都,只有殿试一途。

天下之才均是天子门生,除了狠下功夫,勤读书,有钱有势的权贵人家就把怎么想方设法从中原请好先生当作了其中关键一环,至于没钱的人家,也只好凑钱合请一位先生,好坏也只好看价钱了。

有这么十几户最贫苦的人家请了一位最便宜的老先生,这位老先生懒散无比,上课想讲什么讲什么,讲得累了,就打发学生外头玩去,自己呼呼大睡,所以雇主们对他都是大大的有意见。

可是一来他的价钱很便宜,有顿饭吃,有地方睡就可以,二来,好像孩子们也能勉强跟上进程,也就强忍了。

老先生穿得很邋遢,一件破破烂烂的青布褂子,还留了好长花白的胡子,眉毛上有一块红色的痣。但是他一笑,眼睛弯成一对月牙儿,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还是挺招人喜欢的,所以孩子们都挺喜欢他。

老先生敲着桌案,长吁短叹道:「从前有一个森林里,有两头狼,一头霸道无比,叫阿霸,一头……嗯,很复杂,看起来无狼能比的温和,却是天底下最狡猾最凶狠的大尾巴狼,它每天过日子都跟唱戏一样,就叫阿戏好了。」

「两头狼的关系很不好,原因总不外乎权大势小,爱恨情仇。其实阿霸是有一点喜欢阿戏的,它这头狼自以为是得很,可是样样及不上阿戏,要它承认自己喜欢阿戏,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本来这事也不关阿汪的事,你想阿汪是一条狗么,哪里会去插足狼的事,不是自掘坟墓吗?」

下面一排小孩托着腮听着,突然有一个小孩举手道:「先生,什么叫自掘坟墓?」

老先生认真地道:「一条狗如果去喜欢一头狼,那就叫自掘坟墓!狗的爱最多就是舔舔,狼则无论爱恨都是用咬的,很容易丢了性命。」

他见小孩们都连连点头,才摇着头接着道:「可是阿戏很会假装,它扮成了狗的样子,连阿汪都骗过了。所以阿汪自然要帮着同类啊……」

孩子们小声议论,道:「这条狗真笨唉……」

老先生敲了敲响木,道:「这狗可是才子!」

「才子也不能说明它不笨啊!」

「对啊,最多说明它书读得多!」

「你们不要吵啦,这条狗肯定是细作,它是狗儿派到狼那里去的!」

「哇,是真的吗,那阿戏真惨啊,被狗骗了……」

「这阿汪好可恶!」

老先生眨巴着眼睛,隔了半晌才道:「时间久了,阿汪终于发现阿戏其实也是一头狼,而且做了很多很多的坏事,于是阿汪决定离开阿戏。」

「其实阿汪也是舍不得的,它其实很想很想原谅它,可是它要是原谅了它,它会不知道怎么原谅自己。也许一条狗永远也无法体谅一头狼喜欢狗的方式,所以现在阿汪被两头狼在森林里追得落荒而逃!」

左边一个小孩举手道:「先生,这个故事好奇怪哦。狼不是都怕狗的吗,我家有狗在,狼都不敢过来偷羊!」

「对哦……而且这狗怎么会不是去当细作的,实在想不明白啊!」

老先生有一点尴尬,突然有一个小孩大声道:「你们到底有没有听清楚啊,先生说啦,阿汪被两头狼追啊,一条狗对一头狼当然是狼怕狗,可是现在是两头狼,阿汪当然只有落荒而逃了!」

老先生立马指着那个小孩道:「殿士之才,殿士之才!」

这么一折腾,他好像也没了先前的兴致,打发小孩出去玩,自己将书盖在脸上呼呼大睡。

草原的冬日极冷,兰都更是不到十月就飘起了雪,亦裕穿了一件茄色多罗呢狐皮袄子,就着炭火烤着手听着一位黑衣人的汇报。

「可汗,我们几乎踏遍了中原任何一块地方,但也找不到陆展亭的痕迹。根据我们在庄家潜伏的探子说,陆展亭似乎也没有投靠他们。而且从各种迹象,亦仁似乎也没找到他。」

亦裕挑了一下眉梢,有一些凶狠地道:「我还就不信他能上天遁地,就算挖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到他!」

他话音一落,屋外现出了庄之蝶的身影,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缎袄,亦裕不再说话,那黑衣人也随即告退。

庄之蝶将手中的羹汤放在窗前的书案上,道:「天凉了,这是刚做的羊羹汤,你喝一点暖暖胃!」

「知道了!」亦裕随口道。

庄之蝶低着头走到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过头来道:「裕,你为什么还要去抓展亭哥哥呢?他始终都没有对不起我们的地方,更何况他还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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