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掠过冰河、遇上冻雪覆盖的山脉,回旋着击打在雪熊皮帐篷。当骸骨之王将瞳仁翻回眼窝中央,便看到国王的营帐顶端的巨鹿角在狂风中几乎纹丝不动。
他走过去,守卫为他放行。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简直和外面是两个气候。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铺满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
他正在弹竖琴唱歌——
你在城墙上看兄弟,
而我在城下看你,
我的小姑娘,
我比你以为的更早爱上你——
若北境也有光,
若凛冬也绽放玫瑰,
那刻阳光映照冬雪,
还是花血零落于长夜?
你眼底有龙焰与星坠,
我衣襟飘洒自由的红线,
若命运是场流血的比武,
至少这一枪,偏得不后悔啊……
曼斯听到骨头碰撞的叮当声,缓缓地停下弹唱,撩开腿从热炕上下来,“怎么?骸骨之王。”
“曼斯,你让我监视的那个人……”骸骨之王摘下头骨盔,注意到曼斯期待地等着自己说下去,简直就像个陷入爱河的毛头小子,但这也是曼斯的魅力之处。
“最好是我和你单独说。”
骸骨之王扫了眼正在掰手腕的托蒙德和斯迪,以及围观的猎鸦阿夫因、狗头哈玛、哭泣者等人。
“她受伤了吗?”曼斯担忧地问。
“这是一部分,”骸骨之王说,“她前段时间几乎每天都带着淤伤回来,但最近几天少了。我猜测她是在学习剑术。”
曼斯的表情很明显,是在为千里之外的那个女人心疼。过了一会儿后他又点头说,“那是好事。我可不希望她被除我以外的任何男人偷走。”他发出笑声,营帐内的其他人也纷纷哄笑起来。塞外之王已经将自己效仿先人偷走公爵之女的故事,编成了一首新歌儿,《阳光映照冬雪》。
现在几乎整个野人的部落集合都知道了,咱们曼斯·雷德爱上一位南方贵族小姐,却爱而不得。
正在掰手腕的托蒙德闻言,勾唇一笑,结果就这么一瞬,瑟恩人的马格拿抓住机会,把他的右手手背重重砸在木桌上。
又是一阵哄笑,然而骸骨之王却没有。
曼斯注意到了这点,他的表情严肃下来,“你们都先出去——”
“什么?”托蒙德搓着手背,“我刚经历了一场酣战……”
“并且因为憋不住笑而输了,出去,尤其是你。”
“好好好,我走了。”托蒙德跟着其他人一同离开营帐。
“说吧,关于我的小姑娘的其他事情。”曼斯目送众人离开后,看向骸骨之王。
“你的小姑娘有新欢了,曼斯。”
……
首相塔,高楼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