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歌像个在超市里执意要伸手进米堆的孩子,宋洲还在他边上呢,他实在忍不住,伸手去摸这只异形宠物的嘴。
白钢制成的抓架冰冷锋利,但为了完全包裹住放入的鞋头,这张嘴里的牙齿是松动的。高云歌的手指划过那一圈牙齿像拨动一圈琴弦,又拨了一圈,他没好意思再玩,才把手背到身后。
宋洲看着他贴着羽绒服的手,腕口处的内衬毛衣起球,手背厚实,张开时指骨的皮肤微微皱起,握紧时绷紧。
那是一双触碰到劳动工具就会爱不忍释的,劳动者的手啊。
那双手又在高云歌的身侧晃荡,随着他在车间里轻快地走动而摇摆。宋洲跟在他身后,一时竟抬不起头。
眼前闪现过三年前的高云歌穿短裙,留长发,在酒吧的舞台,在livehouse的卡座。金钱和物质对那样的他来说在那样的环境里唾手可得,他脸上永远没有多余的表情,也不说话,从始至终都带着游离在外的疏远。
反倒是宋洲很偶然地在朋友的工厂里看到他,才意外地发现他其实很爱笑,很开朗,也很热心。
是那种反差,才让宋洲真正对高云歌产生兴趣,并被激起了好胜心,好像……好像只要自己能够征服那么明艳的高云歌,就能汲取到他身上昂扬的生命力。
宋洲为当时的自己感到羞愧。
“明明这才是真正能让你快乐的。”宋洲一句喃喃自语。
高云歌听到了,又没听清,先是扭头,露出茫然无所知的表情,然后转身,在流水线的起点,缓缓朝流水线尽头的宋洲走过去。
宋恩蕙临走前把流水线的烘箱刷成不同的颜色。
随着高云歌走近的步伐,那道长流水线从汹涌的红,变成漫长的黄,再到最终宁静的蓝。
像古老故事里的先民离开为奴之地,穿过红河,踏过荒漠,来到宋洲面前,那里有神明许诺的奶与蜜。
那里也有宋恩蕙小时候杜撰的故事。
在那段从文成山区回温州市区的路程上,民间传说里的仙女,山野的精灵,无人问津的幻念,全都在这一刻,化为宋洲眼前具象的高云歌。
“……我是说LostNi的意思,”宋洲捧起高云歌的脸,仔仔细细地记住眼前的真实,“失落的你,会在这一刻,回我身边来。”
高云歌露出一个生怯又不至于羞涩的笑。
我不懂这些英文的,他怪不好意思地轻声说道,觉得自己煞风景。
但他喜欢听宋洲如诠释一段浪漫的花语般,给洛诗妮的名字加上注释语。他喜欢听宋洲讲英语,不管是唱歌还是日常用语,他喜欢这个倾注了宋洲磅礴的爱欲和野心、每一次呼唤都极为深情的名字。他喜欢洛诗妮,他喜欢宋洲,喜欢在后车座以外,还有更大的天地能让他们两个站在一起。
而办厂不是儿戏。宋洲得多信任自己,才让他来拼伙计。
高云歌说:“是你自己要回山海的。”
“那不然呢?”宋洲耸了耸肩,希望自己的轻松,能缓解高云歌的紧张。是的,高云歌现在看起来很紧绷,说话时用一种确认的语气,像是也下定了什么决心,需要宋洲给予肯定。
宋洲说:“生产交给你,我放心。”
“好。”他不再犹豫,再一次从流水线尾巡视到流水线头,这里是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工作环境,这里有他在每一个厂里都操作过的生产工具。
但现在这是宋洲的车间,宋洲的流水线,宋洲邀他一起搭伙计,共同养育这个名字很好听的baby。
回头,他的伙计一直等待在原地。
他问宋洲:“我们什么时候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