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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乌平之洪楚3(第2页)

谈农田种植作物的事,需要下乡到村里。夫夫俩同路,来的时辰不一样。途中听说对方来了,没能空出手,再去寻,又错开了路,等到傍晚,天色暗了,他们回城,才因足够的默契,在半路相遇。

洪楚想着,乌平之从乡下回来,肯定会去一趟县衙。既然顺路,他就去县衙找他一起回家好了。

乌平之同理,认为洪楚肯定会先回一趟商号,交代些事情。既然如此,他动作快点,可以接人一起回家。

这时辰,天色彻底暗了,快要宵禁了。

洪楚提一盏圆灯笼,在街上快步走着。街上的摊贩早已收摊,路上只有几家开得很晚的铺面,直到现在才下了幌子,在上门板。

拐过一条街,他先看见了一朵烛光。提灯向前走一走,才看清拎着灯笼的乌平之。

他们每年有两季这样忙,两季都是丰收。加起来也就半个月、二十来天的样子,会披着夜色回家。

洪楚告诉乌平之:“我很少晚上在外头走动。”

夜里谈生意的事,自有别人去。吃酒陪客的应酬,用不着他。以他从前的地位,非得是大事、贵客,才会出席。

现在新起门户,他是一家之主,晚上还是很少在外走动。有宵禁,想走走不远。夜场也没小哥儿玩的地方。

前阵子,他们在戏园子看戏。时辰晚了,也得回。

夜色静谧,再继续听,附近百姓就该睡不着了。

乌平之问他:“那我们四处走走?”

洪楚摇头,说:“还是算了,地上有脏东西。”

乌平之知道是什么脏东西。有人会乱拉乱尿,地上也没固定的人手去打扫,各人管着各家门前事,黄土翻了又翻,多埋几次,里外都是臭的。

县里的水道也不够好,总要疏通。大事反而好办,这种琐碎事情难管。他又不能把整个县城都推翻了重新盖一个。只能让衙差多巡街,让百姓们多注意。

繁华之地就会好一些。为了银钱,人们会变得特别勤快。

雁塘县的“发财树”已经种植完成,只等摘下果子。

今年再种一茬甘蔗,来年得个好年景,再从附近府县吸引些游商过来,百姓们意识到留客就是留财,自不会拿“茅坑”去待客。到时候,这座小县城,就会大变样了。

他们说着走着到了家。家里晚饭丰盛,他们回来,小厮们才上菜上汤。

等着夫夫俩更衣洗手,坐到桌前,乌平之都先夹一筷子菜吃,再说哪样好吃,拿公筷给洪楚夹上几筷子。

洪楚至今还保持着佩戴银戒指和银手镯的习惯,出门在外,则会再戴银簪,腰间小荷包里会放几根银牙签。

乌平之知道原因,每每想到,都会心疼。他希望洪楚能正常吃喝,在看见食物汤水时,首先想到的是它们的美味,而不是下毒的危机。

他没空口白话的劝说,他先吃,他来试菜。让洪楚感到安全。长久的安全,会让人放下戒备。

每当这时,洪楚看他的眼神都会有些异样。

有一次,洪楚告诉他,“其实我很久没试毒了,离开洪家以后,没谁会处心积虑的想除掉我。我就是戴惯了银戒指,摘不掉了。”

但乌平之知道,这是他清醒的时候。如果他在想事情、思绪分神,他就会下意识碰洒茶杯,手被烫到,他会先看戒指有没有变色,再才看手上的烫伤。

所以乌平之认下了“嘴馋、抢食”的臭毛病,回家就跟饿了三天似的,非得先吃。

他山珍海味都吃过,在县里过的算是苦日子。很多食材,有钱都买不着。一日日都在吃家常便饭,菜蔬肉蛋,吃来吃去就那几样,想换换口味,都要看商队能带回什么。

这也让洪楚费解,他问乌平之:“你以前吃很好?”

乌平之给他细数。乌家人少,每年挣的银子却不少。他们在外头会受气,口腹之欲却从没委屈。在他爹身体好的时候,他们父子俩还偶尔去外地,只为吃口新鲜的美味。而三水县离运平府不远,有个大码头在,真是方便。

这让洪楚侧目。好潇洒啊。

他一路往南走的时候,都没注重吃喝,看见馆子就下,吃来吃去都是招牌菜。

他当然也会挑嘴,好吃就多吃两口,难吃就放下筷子。因洪家人多拥挤的缘故,饭桌之上,就是一处小战场,他偏好开小灶,好东西吃过,却无心享受。

这顿饭,他听乌平之说了不少,家常饭菜都品出了别样的鲜美。

又听乌平之给他画了个大饼:“等我升迁,我们一路走着一路吃,我带你吃很多好吃的。走商是件很累的事情,但能品尝到各地的美食珍馐,这段路就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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