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魏城吃肉吃得正欢。
卡波马尼貘的肉质,在食草动物中属于上乘,更难能可贵的是它还足够肥胖,量大管饱。
它们除了头和背部的鬃毛之外,基本没有多余的毛发,使得魏城在享用它的时候一点也不会扎喉咙。
如果卡波马尼貘知道自己在食肉动物的圈子里这么受欢迎,会不会努力让自己往多毛的方向进化呢?
两百斤的貘貘,光靠魏城一条鳄鱼,吃上三天都吃不完。
他打算将吃剩下的食物存放到水中,一来可以隔绝气味,避免其他掠食者的抢夺。
二来也可以依靠比较低的水温,让猎物的肉腐烂得慢一点,延长肉的保质期。
宋远征找过来的时候,魏城已经完成了分割的工序,接下来就是把这些肉块一块块搬运到河水里保存。
至于美洲豹的尸体还是完整的,显然在魏城看来,美洲豹的肉远不如貘貘的美味。
实在吃不完,放在那烂掉也不可惜。
由于不知道魏城有没有护食的习惯,宋远征不敢打扰对方的进食,鬼鬼祟祟地摸向了美洲豹。
他打算尝试着用自己的牙齿,把豹皮咬下来。
事先声明啊,他可不是为了动物皮毛而残害野生动物!
豹哥的死在前,他取皮毛在后,他这顶多算是资源合理利用。
他的行为和为了自己的利益,偷猎野生动物的偷猎者不能混为一谈。
取皮毛的过程不太顺利,他那大板牙咬植物是一把好手,想要把豹皮咬下来却颇为困难。
水豚是啮齿动物,它们的牙齿特征明显,有着发达的门牙,非常适合啃咬硬物。
而豹皮柔软又有韧性,需要尖锐的器具将它从豹哥身上剥离下来,这就让水豚的大板牙没了用武之地。
见小水豚拼命在美洲豹身上蠕动着,还一副很吃力的样子,魏城不由投去了好奇的目光。
浑然不觉的宋大牙还在使劲,结果豹皮没撕下来,他的腮帮子反倒鼓得生疼,用大劲儿了。
他捂着腮帮子,心情沮丧,看来他是拿豹皮没办法了。
一转眼,吃得满嘴是血的魏城不知何时来到了他的身边,用吻部轻轻拱了拱宋远征的屁股,示意他挪一挪。
没能理解暹罗鳄意思的宋远征,只当魏城是来找他玩:“听话,自己吃肉去,我忙完了就陪你玩。”
魏城只好转身,用尾巴的力量把宋小胖从美洲豹的身体上推下去。
猝不及防之下,宋小胖连滚三圈才停下,脑袋晕乎乎的,眼冒金星。
他愤怒地起身想要质问魏城为什么要推他,却见魏城张开了血盆大口。
魏城刚吃过肉,嘴里还残留着卡波马尼貘的肉碎,尖牙上鲜血淋漓,看着格外可怖。
宋大胆这下老实了,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魏城真的要吃了他。
不过仔细想想就知道不可能,魏城如果想吃他早就吃了,何必等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