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没有记错,鹿宁曾经说过有一支藏族偏支的族群以前就生活在雪山之中,与世隔绝,不闻外事,是世界上最孤僻的“桃源乡”。
这种环境下真的能衍生出一代人么?
沈不予心绪飘忽起来,鼻间闻到一股隐隐约约的檀香味儿,是赞普又靠过来了。
在看到屏幕上的阿玛拉雪山时,沈不予眼尖地发现它的情绪有些焦躁起来,前爪在沙发上不着痕迹地踩了踩,尾巴也绕到腿上来了。
趁它不注意,沈不予歪倒在沙发上,刚好倒在赞普的身体前。
因为大狗的体型实在是庞大,沈不予感觉自己被整个笼罩在黑色的皮毛下,环绕在周围的全是那股旃檀味儿,柔软的毛尖刺得他鼻子有些发痒。
楚安衍说撸猫吸狗就是人活在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件事,沈不予以前没体会到,现在总算是有那么点心领神会了。
赞普体温高,隔着点距离都能感到暖洋洋的温度,沈不予闻着它身上的味道,这几天日日笼罩着的疲惫感忽然一散而去了。
他这边安逸,江革却如临大敌。
他已经许久没有看到过晴天下的阿玛拉了,一时看入了神。
就在他神游之时,梵阿铃的主人又一次踏进了安全距离里。
为什么总想着要靠近我?江革想,他不是真正的宠物犬,给不了沈不予想要的回应。
但似乎并不反感,或许是因为铃铛和那股紫苏香的原因。
沈不予仔细观察着赞普的反应,一动不动,像樽榆木雕出来的。
过了几秒后,它才慢慢地往后挪,连电视也不看了,跳下沙发,找了一个离沈不予很远的地方趴着。
沈不予失笑,他有这么招人厌吗?
这一夜相安无事,早上起来的时候沈不予看见赞普盘着身子,眼睛还是睁开的,也不知道晚上有没有睡着。
给它上药倒不是一件难事,只要不去碰那串狼牙项链,赞普连尾巴也不会动一下。
也就只有这个时候,沈不予能放肆地把手抚摸上它柔软的皮毛。
不知是不是以往生活环境的原因,赞普的毛稠密厚实,质地不扎手也不软榻,虽然不是短毛,但看上去不像是会经常掉毛的种类。
“赞普,你以前的家在哪里呢?”
沈不予拨开狼犬脖颈上的鬃毛,靠近伤口的那一块皮肤已经结出了一道暗红色的伤痂,即使没有再流血,但看上去还是有些骇人。
如果医院里的那个老医生再来看赞普此时的伤口,恐怕还会更惊讶,没有哪一个生物能像它一样痊愈能力这么强,术后短短几天就能恢复得这么快。
沈不予盯着伤口沉默了一会儿,手指捻了一点药膏轻轻涂了上去。
赞普的身体抖了一下,但还是耐住了站在原地。
听到沈不予的问话,它耳尖抖了抖,尾巴轻轻点了点地面。
瞳孔里倒映出男人手腕上梵阿铃的形状,随着沈不予的动作微微晃动。
江革看着它,总有种错觉,铃壁的颜色似乎比以前更亮了。
晚上楚安泽来了一趟,把家里的狗粮罐头全部带了过来,一袋袋拆开来摆在赞普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