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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2页)

我爸我妈休息时间是一点钟。

我们休息排班是轮流的,这样能保证整个部门在午休过程中,办公室随时有人。我之前就有想过一块吃午饭的。可是我的休息时间是12点,再加上刚到部门,正得是和部门老师和前辈们要搞好关系的时候,所以我当时也没有和我爸我妈吃得上饭。

我今天特地和前辈换了一下休息时间。

我们中午在餐厅搞了挂面,菜码搞了三样,茄子土豆肉酱,番茄炒鸡蛋和丝瓜炒虾仁。

我妈头发用发夹卡着,见我吃饭的时候头发散下来,问我要不要发夹。

她有黑色的。

我之前没有遇到同龄段的熟人前,在餐厅吃饭都是没有偶像包袱的。毕竟从小在这里吃饭,我做过什么蠢事或者糗事,包括换牙期吃饭掉牙,老前辈们都记得很清楚。我还记得,詹主任比我还晚到鉴定中心八年,他刚到的时候,还有人故意整他,说我是鉴定中心的老前辈,重量级干部,每次吃饭前都要和我打招呼,请教条还要我签字。老前辈他们每次都会因为我的配合,多给我一颗糖。直到他看到我跟我爸我妈扒饭,他才恍惚间知道了些什么。

后来谁也没有想到,他成了我老师。

我很想要,但是我每次做这种事的时候,背后总有一个商河星。

我就是刘海散下来而已。

于是,我坚强地说道:“没事。”

我爸也跟着扫了我一眼头发,劝道:“你要不就剪了吧,头发是有点长了。在实验台拿把剪刀。”

其实我这种头发长度是刚刚好的,不会落肩,也不会很难梳理。可是剪短之后,我的头发容易硬,也容易翘,反而不好打理。我不太喜欢用发蜡这种东西。头发长长之后,反而会软一些,也好管。

所以我再次拒绝了。

我爸就给我的挂面里面倒一堆番茄炒鸡蛋,直到鸡蛋都高过碗沿。我妈也跟着说道:“听说你们接了一个挺有趣的案子,说鹦鹉杀人了。”

我爸也听说了,一听还乐,“我还以为是鹦鹉目击了凶案过程,要么指认凶手,要么学死者的遗言,结果说是鹦鹉自己杀人,死法还是一氧化碳中毒。这凶手还真是有意思,得查查学历。”

我妈也跟着嘴毒两句,“要么是死者家里有野营用的瓦斯炉,开关口还有啃咬的痕迹,或者是车子空调的开关上面有鸟啃咬的痕迹。这个凶手还真的是不愿意动脑筋。”

他们说完,还要跟我验证他们的想法是不是对的。

会这么想,主要是1899年纽约也出过这么一例,宠物鹦鹉杀死美国千金大小姐。不过这起案子也不是有人恶意利用鹦鹉天生爱啃咬的习性,而是鹦鹉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喙也跟着生长,导致它总是啃咬室内物品,主人没有多加管教导致的悲剧。

以前犯罪学课本中,这个鹦鹉杀人案也是「动物习性杀人」的经典案例。对他们来说,一看到关键词「鹦鹉」和「一氧化碳」中毒,我们会很容易第一反应就得到思路。就像是做数学题「1+2+……+98+99+100」的时候,因为知道数学家高斯的故事,所以可以直接得到5050的答案是差不多的。

小庄他们用的新教材,没有这方面的案例,多的是「释放毒蛇等猛兽咬人」、「训练犬类对目标进行攻击」等。

因为这类利用动物杀人,多的是想制造意外性。

毒蛇等猛兽容易制造出意外的思维定势已经根深蒂固。而狗这类动物很聪明,能学到的东西太多了,容易牵扯到刑侦调查的盲区,所以利用这一点,也可以制造意外性的假象。

因此,利用鸟类的天性杀人的手法也慢慢地被淘汰掉。

一是因为鸟类的天性已经被养宠家庭熟知,也有很好的了解和纠正,所以如果它已经和人类生活了一段时间,出现了反常行动,肯定会有所怀疑。二是鸟类可被训练的方向和领域也有限,很容易被预测。

可以说,鹦鹉杀人这个案例被撤下来,是因为现在的人很少会犯这种傻事。

而依旧利用这种方法杀人,很显然是那个人以为没有被摆在台面上,属于大家不知道的知识盲区,没想到这个方法是被人淘汰的产物。这也是我爸我妈觉得这个案子“有点意思”的原因——

没想到居然有人会用这么旧的方法来制造意外。

当然,这肯定还有其他可能的。

我们一般不会往更多一步去想,比如说「其实这一切都是凶手故意做给我们看的」,因为这样会让接下来的发展变得格外无趣,还会觉得自己太容易拉高自己的期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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