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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看阁>娘娘福星高照[清穿 > 130140(第38页)

130140(第38页)

“平时的话,六阿哥就能跟他的小伴读一起种东西,不至于太寂寞,只能自个种了。”

皇帝听着就笑了:“六阿哥种地厉害,比朕还出色,要找同龄的孩子当中,还会种地,跟六阿哥种的一样好,那反而更难找了。”

不过皇帝想找,也不用亲自来,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吩咐下去就行了。

郭珍珠还以为找这样的人很难,得等上一段时日,谁知道没过几天,皇帝又再次来永寿宫,告诉她道:“人已经找到了,一是李氏,二是沈氏。”

她一愣,疑惑道:“皇上,这两家人很有名吗?”

皇帝摇头道:“沈氏写了一本《沈氏农书》,颇有些名声。里头写了如何按照时令种地、怎么轮种作物,还有选苗育苗等等,写得颇为详尽,用的还是大白话,只要稍微识字的人都能看懂。”

“这书名声渐起,叫不少人推崇,朕看过后也感觉不错。沈氏既会写书,家里人都是会种地的,正好沈氏有个跟六阿哥年纪相仿的孙儿叫沈麦。”

郭珍珠心想,这沈氏的孙子居然以麦为名,这家子确实很爱种地啊:“皇上,那李家呢?也跟沈氏一样?”

皇帝点头道:“李家也曾写过一本《乌青志》,写得要早,不如沈氏的书写得齐全。朕让人查探过两家,家风都不错,子孙瞧着没有太大作为,品性却不坏。”

“只是两家更擅长种地,家族里并没有什么人当官,最大的也不过是当佐领而已。爱妃想好了,真要选这两家人其中之一来当六阿哥的伴读吗?”

在皇帝心里,郭珍珠想选谁当六阿哥伴读都行,估计哪个家族被选上也会乐意。

郭珍珠听后就笑道:“既然是六阿哥的伴读,就该他自个选才是。臣妾是觉得六阿哥更喜欢会种地的小伙伴,伴读在他身边是要一起读书的同龄人,兴趣一样才能相处得好。”

不然一个喜欢种地一个不喜欢,压根就聊不起来。

伴读是陪着小阿哥时间很久的人,起码读书就是小十年了。

宫里的小阿哥能见到的同龄人很少,到处结识朋友就更难了。

所以伴读就是他们身边呆得时间最长久的人,自然是品性好,又合得来才是最妥当的。

至于其他的,郭珍珠觉得没必要纠结家世身份什么的,六阿哥也不需要。

他只要跟小伙伴能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相处好多年,这就很足够了。

等六阿哥长大后,要从事农学方面的事,伴读也能成为知根知底的帮手。

皇帝看出郭珍珠的心思,就点头道:“也罢,那就让六阿哥自个选好了。”

他把两家人的孙子都叫了来,沈家是沈麦,比六阿哥要大两岁。

李家的则是叫李铭,比六阿哥要大三岁。

两家都没想到,六阿哥伴读这种好事,忽然有一天居然砸到他们头上来了。

他们晕乎乎之余,只能匆忙把自家孙子打扮一番,换上最好的衣裳,教导一点礼仪就送进宫里来。

哪怕没被选上,光是能进宫走一趟,见着皇家的小阿哥,那都是能吹一辈子的好事了!

六阿哥得知自家额娘请皇阿玛给挑了两家人,可以从中选一个喜欢的当伴读,还挺期待的。

两人很快被带到外宫来,六阿哥没急着出去,隔着屏风先看了一会。

沈麦皮肤黝黑,显然是下过田而晒黑的。李铭就要白一点,刚进来的时候浑身僵硬,显然很紧张,过了一会忍不住抬头偷偷向四周张望。

小明子也跟着六阿哥过来了,见李铭到处看的样子,心里暗暗摇头。

这人是个藏不住事的,而且也太没规矩了一点。

沈麦从头到尾只低头盯着自己的手,仿佛能看出花来。

六阿哥看了一会,这才出去,两人赶紧起身行礼。

见状,六阿哥摆手道:“都坐下吧,不用太拘谨,咱们先聊几句。”

他扭头发现这边的椅子太高了,自己爬上去的话就太没当阿哥的威严了。

于是六阿哥看了小明子一眼,后者迅速把六阿哥抱起来轻轻放在椅子上。

六阿哥板着小脸十分严肃,装着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可惜这包子脸怎么看着反而更可爱了。

李铭来之前被千叮万嘱,见的是皇家阿哥,那是皇帝的儿子,绝不能失礼。

不过六阿哥的年纪跟他弟弟一样大,又比弟弟要好看,李铭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六阿哥想问什么,我一定好好回答。”

沈麦听了,也连忙附和一声。

两人都以为六阿哥要问的,必然是关于田地的问题。在他们进宫之前,早就被家里人压着背了不少关于农田种地之事,顿时胸有成竹,就等六阿哥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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