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吃下去,那以后家里的日子还不过了?
不过,
既然金主要去吃米饭,那刘富贵自然也乐的跟随。
于是他便带着罗旋左拐右拐,走到了县城的主街之上。
只见这里的街道宽阔,而且还是平平展展的水泥路面,这可比先前两人所走的那些街道,要平整漂亮多了。
大街上有好几家饭店,小小的木制招牌上,都写着国营某某餐饮服务部、国营某某餐饮服务门市。
这些所谓的“国营饭店”,其实也分为两种:一种就像顾胖子负责管理那种、真正的、纯纯的专业饭店。
还有一种就是那些供销社、粮站、食品站之类的国营单位,借着“职工食堂”的名义,所开办的饭店。
只不过。
两者区别不大:都是服务员比顾客还牛的场所。
两人选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一些的门市,便走了进去。
入口处,有一个高高的柜子,柜台后面坐着一位穿着蓝色工作服的、餐饮服务社的女干部。
她看见罗旋和刘富贵进来,也只是淡淡的瞟了二人一眼,并没有开口和罗旋打招呼,脸上更没有露出半点笑容。
“同志,我们来吃饭。”
刘富贵站在柜台前,掏出几张粮票,“我要7两米饭。”
然后刘富贵看看罗旋,意思是想看看罗旋要几两?
罗旋伸出一个巴掌。
“同志,我们要1斤2两米饭。”
刘富贵数出1。2斤细粮票,递给柜台里面的那位女干部。
接过粮票,那位女干部从柜台的台面上,嗖嗖嗖嗖地撕下几张饭票。
头也不抬的丢在柜台边缘上,然后嘴里问:“你们点什么菜?”
这个时期进饭店里面吃饭,是需要先交钱、然后才去打饭的。
要点什么菜?
刘富贵当然不能越俎代庖,只能偏头看着罗旋。
而此时的罗旋,则抬头看着柜台后面挂着的那块小黑板,上面写着各种菜品名字和价钱。
最终罗旋点了一份笋干烧肉、一份麻婆豆腐和一份清炒空心菜。
饭店里吃饭,并不需要肉票。
其实就连粮票,还只是去年才开始发行的。
来饭店里吃饭的人,要么是当地的城镇居民,你5毛钱、他5毛钱,凑起来“打平伙”,集资下一次馆子解解馋。
要么就是职工、干部们,他们一般一个人,吃个人均1块钱,都算吃的不错了。
还有就是那些因公出差、或者是长途探亲的人。
这些人来饭店吃饭,让他们出示“肉票”,那显然不现实。
肉票都是当地肉票,而且还有期限,你让一位天津来的人,拿出他们当地的肉票来点菜?
那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