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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第1页)

坐在一旁听审的益州侯神色十分复杂,末了只给了一句话:“按律处置吧。”堂上的大理寺卿暗暗扶额,私造兵器、害死益州千名将士,又屡次三番暗杀二公子,傅乘这几桩案子单拎一个出来都是诛九族的大罪,而这九族自然也包括了他的表兄,大公子夫人元氏的父亲元昭在内。十日后,傅乘被判诛九族的消息传到重华苑。“爹爹……”元嘉采脑中一轰,整个人登时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倒在地上,手中珠串扣在地上,佛珠噼里啪啦散落一地。魏硕兀自静坐于院中凉亭之中,一条洁白的毛毯盖在双腿上,人如山涧清泉,皑皑白雪,他身边的每一道光都似玉一般柔和温华,每一缕风都轻得没有半点冲撞。透过远处的窗格,他看到一道挺括的黑色身影缓缓而来,从回廊行至垂花门进入院内。云横提着一壶酒进来,步子跨得冷冽又雍容,嘴角似乎还挂着淡淡的笑意。一时间,魏硕仿佛看到当年才十几岁的二弟,他身姿挺拔,目光锐利,英气逼人,有着所有少年都没有的冷酷和张狂,也有着超乎常人的冷静和智慧。尤其是第一次见云横穿上黑色铁甲的时候,魏硕的心潮从未有一日那般疯狂地涌动过。银鞍骏马,疾驰如电,烈风荡涤。云横头顶明月如雕弓,脚下落花卷飞燕,好似生来就该握着一杆银枪去征服四方,浑身透着令天下臣服的威严盛气。尽管魏硕作为庶子,但他年纪轻轻便已经在整个云境扬名,也曾自负骄矜,也曾令敌军贼寇闻风丧胆,也曾一匹玉兰白龙驹驰骋江山。可知道见到自己这个弟弟穿上一身戎装之时,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光芒万丈,不容忽视。偏偏在那个时候,他急功近利地想要捣毁胡人巢穴,却被敌方设计陷入阵中废去双腿,自此再也无法操戈披甲,只能躲在这益州侯府的大门之后,享受弟弟打下来的繁华盛世。其实他根本不爱着白衣,也不喜喝茶下棋,便是做那沙场上最末等的小兵,都比这副孱弱无用的身躯有用得多!至少他可以一人一马一刀,看那万里长云、千山白雪,同将士们一起着战甲、饮烈酒、洒热血!可他再也不能。黑暗中待得久了,他越是用这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伪装自己,心中的恨就越发清晰,以至于看到街上昂首阔步的行人都会生出杀意,甚至觉得自己就同城墙下缺胳膊断腿的乞丐无异!泥泞之中,是不离不弃的妻子蹲在身侧认真告诉他,这天下除了烽烟战火的霸蛮,还有静水流深的智慧,即便他不能重上疆场,他亦拥有经世之才,能够守好益州百姓的安居乐业也是极大的功劳。她眼底含着亮光,替他展望着未来。不能驰骋疆场,那便做肱骨之臣,他若能做得好,来日的史书上定有这未必浓墨重彩,却着实细水流长的一笔。他把她的话听进去了,也想起自己曾经给过她的承诺,她若嫁他,他必让她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子。他因她一席话重新振作,拾起从前的书本学习如何治世安民,日复一日的策论递上去,他也同样获得了父亲的另眼相看,慢慢成为益州人人夸赞的好官。甚至,这让他有一种不知算不算奢望的错觉,他或许还能重回巅峰,甚至比以往更加强大。可他带给百姓的仅仅是温水般的好,时间久了就被遗忘,根本及不上弟弟一朝战马腾凌,不断开疆拓土来得慷慨激昂,令人心潮澎湃。云横每次出征回来,城中百姓个个胸膛起伏、欢忭鼓舞,恨不得百里相迎,跪拜如山,那是他们眼里光芒四溢的战神,是不可直视与亵渎的,未来益州之主。而他只能静坐于这一方小小天地,忍受着自己胸中的烈火一寸寸吞噬着五脏六腑,这烈火也将他烧得格外清醒。她将他从深渊里拉了上来,那他为何不能干脆放手一搏,给她这云境之中最尊贵的身份?以往拥戴他的那些军中旧部依旧站在他身后听令,他步步为营,布下天罗地网,终于让那人人口中的战神陨落在一场早已设计好的大火之中,让世人都以为那是屠戮过多引发天谴,谁也查不到他的身上来。他看似得到了一切,却唯独令她伤了心。自那日起,她更是一眼也不愿意多看他,从前那双明亮鲜活的眼睛也变得黯淡无光,日日只在那佛堂之中诵念经文,为云横,也为那些因他的私心造成的无辜伤亡者祈祷,为他因欲壑难平而铲除的的异己者祈祷。都以为云横丧生火海尸骨无存,五年过去了,他甚至都以为世人早已淡忘了这位曾经的益州二公子,谁知道他竟完好地回来了!他一回来便成了他渴望而未即的巅峰。凉亭风起,魏硕的身子微不可察地僵硬了一瞬。云横很自然地放下酒壶和酒杯,撩起衣袍坐在石凳上,眼神不似以往总是泛着冷芒,反倒是来与他闲话家常一般的从容悠闲。魏硕也慢慢拂过一丝浅淡的笑意,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将两只小小的豆绿釉白里的酒杯斟满,一杯落在他面前,一杯自己端着,不禁笑问:“伤好了吗?”云横淡淡嗯了一声,回道:“多谢兄长关心,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想到回来这么多日也没同兄长说说话,今日特来找兄长喝酒,兄长可不要拂了我的面子。”他笑抬酒杯,目光注视着面前满脸和煦的兄长。春日不骄不躁的阳光在杯中清酒上敷了一层薄薄的光辉,可手指触碰的杯壁却凉若寒冰,或许是色泽的原因,总让人心里泛着冷。魏硕眸光微微一黯,盯着杯中的酒,许久才抬手碰过去,面色如常。云横却未先饮,唇角依旧慢慢勾着,只是这笑意未及眼底,便道:“第一杯酒,敬十年沙场苦寒,敬当年益州大营中兄长,嫂嫂,钟毅与我四个人的凌云之志,势要驱除胡虏,还云境以太平,如今我们做到了。”魏硕极淡地笑了笑,举起酒杯至面前时稍顿了一下,随即饮下了这第一杯酒。云横继续斟满,又道:“第二杯酒,敬兄长当初的殷切教导,以及当年比武对招时对愚弟的手下留情,否则,云横不会有今日。”魏硕若有若无地一叹,笑中泛着淡淡的苦涩,两人举杯一饮而尽。云横抬头看着兄长,又从容地斟满下一杯,凉风吹过,逼退了酒中淡淡的温意,“第三杯酒,敬兄长的妙算神机、殚精竭虑,亲身为我的鲁莽和轻信上了一课,云横此生必当铭记于心。”蚀骨的痛意从腹部爬满全身,慢慢地,魏硕只觉得连手指都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嘴角仍挂着淡淡的笑,他艰难地捧起酒杯,皱着眉头将那杯酒饮下。云横不紧不慢地倒下第四杯酒,脸上的笑容也在慢慢敛去,“第四杯酒,敬死在涪县乱箭之下的粮草大军,敬葬身于梧州密林大火的千名将士,敬因你我二人之争而枉死的忠臣良将。”雪白的毛毯上绽开层层锦绣,鲜红的花朵恍若皑皑白雪间怒放的寒梅。烈酒入喉,口中的铁锈味儿已几乎盖过了杯中的瓮头春,他咽下一些,又吐出半口,面色惨白到了极致。云横若无其事地斟下第五杯酒,慢悠悠地转动着手里的酒杯,手指在瓷釉的映衬下更显干净修长,骨节分明。眼中寒意一闪而逝,“第五杯酒,我替兄长敬天地,望来生不是鲜衣怒马一世枭雄,便是往那寻常百姓家,一辈子安详和乐。”魏硕带血的唇角牵了牵,并未作答,又听他道:“对了,兄长。”云横从宽袖中取出一只红玛瑙珠的耳坠,慢条斯理地搁在石桌上,漫声道:“我若是没猜错的话,这是嫂嫂多年前丢失的耳坠,如今我来物归原主。”魏硕黯然的眸光终于亮了亮,良久,颤巍巍地伸手结果那枚红色耳坠,脑海中努力搜寻着关于这枚耳坠的记忆。云横轻巧地“哦”了一声,满脸的风轻云淡:“忘了说,这是从钟毅屋子里搜出来的。”说者似乎无意,可听者脑海中恍若一道惊雷直直劈下来,他像是浑身失去控制一样,盯着那刺目的玛瑙珠子,几乎是目眦欲裂!这么多年来的温煦,仿佛在这一刻轰然崩塌。魏硕如何不记得,多年前的一场西山游猎,她误入捕猎的陷阱中,却是钟毅恰好路过将她救了上来,他只见她回来时发髻歪倒在一边,小脸上满是污泥,耳坠子也丢了一只,怎么寻都寻不到。原来,竟是被钟毅藏起来了。他喉咙一腥,一口鲜血喷在浅色的酒杯上,像白瓷落入红色的染缸,转眼间大片的鲜红,比他手中握紧的那只耳坠子还要鲜妍腥丽。云横唇角一勾,语带戏谑:“到底钟毅为什么背叛我?是跟在兄长身后多年护主的忠诚,还是为了嫂嫂才选择帮助兄长?”魏硕目若寒星,身上是彻骨的疼,瘫坐在轮椅上面色苍白得可怖,仿佛只有唇角那一抹鲜红还能看出这世上除了黑白,还有其他的颜色。沉默半晌,云横的眸光也慢慢毫不掩饰地露出一丝戾气,语气中透着一股轻快的冷意:“对了,这只耳坠是兄长带走,还是让愚弟代劳,物归原主?兄长不妨猜一猜,嫂嫂若是知道了兄长暗中杀了钟毅,会是什么反应?”“啪嗒”一声脆响,魏硕几乎是用尽生命的最后一丝力气,猛然将手里的瓷杯揉成碎片,鲜血顺着指溢出,而他掌心的那枚耳坠钩子也深深地嵌进皮肉里。与此同时,廊下女子一袭白衣,手中的珠串一颗颗地从石阶上滚落下来,落地的声音刺痛了身上每一寸神经。她浑身颤抖着,想要说些什么,可始终一个字都发不出来。她眼睁睁地看着陪着她从小长到大的男人,像是一片极薄的清羽染上了鲜红的血迹,在她眼前慢慢没了生命的气息。可他连最后一眼都没有再给她。这一辈子,她将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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