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接通后,周琰问:“萧芷,你爸妈是不是还想撮合我和你在一起?”
“是啊,还想托你在F大照顾我呢,”萧芷叹了口气,“哎,我俩熟得都跟亲兄妹似的,怎么可能在一起嘛。”
“那你还喜欢徐昕正吗?”周琰问。
“喜欢!”萧芷压低声音,鬼鬼祟祟道,“我现在跟他聊天都偷偷摸摸的,好想快点去F大啊,去了大学我爸就管不着我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假扮你的男朋友,”周琰斟酌着说,“正好,我也想请你帮忙给我打个掩护。”
“诶?”萧芷好奇道,“掩护什么?”
“我喜欢上一个人,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是谁啊?”
“是我在F大最好的朋友,但他是个直男,还有女朋友,”周琰顿了顿,问道,“不知道这个要求会不会让你为难。”
“当然不会!”萧芷十分震惊,心疼周琰之余,又有些担忧,“但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喜欢的那个人有一天也对你产生好感了,可能你们就这样错过了?”
“不会的,”周琰抓紧手机,笃定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萧芷见他态度坚决,没有再劝。
这天晚上,两个各自心有所属的年轻人悄悄达成了未来三年的交往合作,而周琰那句决绝的“不会”也仿佛斩断自己对梁锐希的念想。
挂了电话,周琰又在书桌前静坐许久,仍觉得心潮汹涌,便翻开书桌前的记事本。
法学里有个罪刑法定原则,内容为“法无明文禁止为合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周琰觉得自己喜欢梁锐希本身并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他因此生出的一些私欲,这是他在理想世界里背负的原罪,它不应该存在,它至死不能见光。
他在扉页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两句话,这两句话也仿佛是他在痛楚挣扎时自我慰藉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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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明文禁止为合法,我爱你合法。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我爱你无罪。”
——《定义》2012年8日31日(周琰)
作者有话要说:
[此章节为修订版替换20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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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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