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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24页)

百花齐放,处处好风光。

唯有牛大志,闻到花粉的味道,就止不住的难受。如今柳絮纷飞,更是像添一把灶台火。

这亦是没有办法,谁叫从前青云县筹备县衙搭建时,在周围种满了鲜花绿柳,美其名曰这是文人雅客们都爱的。历任县太爷都是有才华的读书人,定是也爱。

实在是苦了牛大志这十多年。

“且等等!且等等!沈小娘子,沈小娘子你要做什么!”

牛大志一碗糖水下肚,才好受些,就见沈雁回拿着挎包朝他缓缓走来。

牛大志如何不知道她挎包里的东西为何物。那粗细长短各不一的针,比他家隔壁那绣娘手里头的种类还要丰富。

这样的针,在他看来,沈雁回只用来验尸。

“牛捕头,长痛不如短痛让我来给你扎两针。”

沈雁回轻轻将布包往牛大志面前一排,密密麻麻的针不计其数。她轻车熟路地捏起几根细针,“虽不能让你这症状痊愈,但稍作缓解,还是不错的。”

几根细针在暖阳的照射下,更加亮闪闪。

“这,这不用了吧阿嚏!”

牛大志一脸苦涩,一着急,脸红脖子粗,鼻子更痒了。不知人是否自古都对尖锐之物有一种天生的恐惧,让牛大志站在身前厮杀,他倒是不会那么害怕,可这短短几根小针,试想它们扎在身上那种痛痒感,真叫他有些股栗。

他今日打喷嚏无数,再这样下去,伤身伤肺,头亦会昏沉沉。

这样的状况,别说沈雁回,旁人看了都替他担忧。

“明成,抓住他!”

“得勒,沈小娘子!”

“不要啊啊!”

牛大志一直不是很能明白,为何明成此人瞧着比他不知瘦了多少,力气却能这样大。初见他时,还真以为他是谢大人身边端茶送水的书僮。

直到他们在县衙内比摔跤,常年稳居第一的他,轻飘飘被明成摔了个狗啃泥。

譬如眼下,他正被明成双手钳制住,被迫接受沈雁回的针灸。

其状悲切,惨叫连连,整条街道都能听见,甚至还在县衙内办公的谢婴,都有所耳闻。

“成了!”

沈雁回收回了牛大志身上迎香、印堂等穴位的针,笑眯眯地瞧他,“牛捕头如今可觉得好些了?”

待牛大志睁开眼睛,果然觉得鼻中通畅不少,那种见到柳絮就忍不住打喷嚏的痒意也减少了。

“是感觉还不错。”

牛大志使劲嗅了嗅,感受春日的新鲜味道。

“只是暂时的。你这是长年累月的老症状了,还需定期扎针与喝药,听他们说,你总是嫌药苦,不好好喝药若是不好好治,老了可遭罪,一个喷嚏将自己喷没的大有人在。”

沈雁回偏了偏头,似是迎客人般,“眼下可以进来做了吧,坐在外头,不知晓的还以为我对牛捕头你有偏见呢。”

牛大志知晓自己打喷嚏,来如意小馆这儿讨口水喝,都不好意思踏进门,恐叫人没了食欲。

故一来就搬了个小竹椅,跟门神似的杵在如意小馆的门口。

“真有一个喷嚏能把自己送走的?”

牛大志半信半疑,进了如意小馆,洗了一把手后,便开始吃桌上的一大篮枇杷。

“霍,真甜呐!”

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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